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大笏村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大笏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大笏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大笏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大笏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1000米,水泥路面宽2.5米,厚0.2米,工程造价每平方米115元,总造价约28万元。具体以实际施工验收工程量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大笏村道路硬化工程,硬化路段:1、村晒谷坪-尾笏自然村。2、村晒谷坪-板坪。3、新村连接线约100米。道路总长约1000米,水泥路面宽2.5米,厚0.2米;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代建单位:无; 2.6.2监理单位:待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文件规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9.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23日至2016年06月29日上午(工作日)8:30-12:00下午3:00-6:00,到延平区杨真堂市委党校二楼(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购买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招标文件等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以现金方式现场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元人民币(未中标者当场无计息退还)。 7. 履约保证金金额及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 7.1.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7.2.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方式提交(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 7.3. 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延平区杨真堂市委党校二楼(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标书处); 8.2.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购买标书的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参加投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平市招投标服务中心(http://www.npzbtb.gov.cn:8081/)、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和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大笏村公告栏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大笏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大笏村 电话:13860092737 联系人:官先生 报名联系人:小袁 电话:1506025328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邮编: 353000 联系人:小袁 电话:15060253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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