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瓯市高阳溪房道段河流治理项目勘察及设计招标已由建瓯市房道镇人民政府文件<房会纪[2016]25号>启动项目设计,项目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建瓯市房道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建瓯市房道镇高阳溪房道段流域(含支流) ; 2.2. 建设规模:建瓯市高阳溪房道段河流治理项目勘察及设计招标,工程投资约3000万元;勘察设计费按包干价:60万元人民币计取(勘察设计费均包括各阶段专家评审费)。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瓯市高阳溪房道段河流治理项目勘察及设计招标,该项目分二至三个标段内容分别设计;招标内容为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附属配套生态、绿化、美化景观工程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2.4. 服务周期要求: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设计服务。其中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报告(送审稿); 2.5.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有水利工程专业(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4. 投标人拟派出本工程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及投标人应具备完成过单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无 _;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 。 3.6. 投标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的从业限制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 1 日8:30时起至2016年 9 月 5 日23时59分止,(节假日照常),到登录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oztb.com)点击网页的招标公告中的“购买标书”按钮,根据网页提示购买并下载标书;网上购买和下载如有问题可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400-870-5191; 4.2. 招标文件资料费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分,否则视为放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NPJZ [2016]008号投标保证金”字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2000元整; 6.4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合同签订人)支付。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3950101040029585 开户行: 建瓯市农行营业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9月1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瓯市紫芝街46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凭证及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o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房道镇人民政府; 地址:建瓯市房道镇人民政府,邮编: 353100 ; 电话:13055994460 联系人: 杨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建设巷57号,邮编: 353000 ; 电话: 15806062560 联系人: 林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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