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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政和县星溪南路西段及通水路工程建设项目  
     
  2017-03-17 20:09:14  点击数:1007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星溪南路西段及通水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政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文件政发改[2017]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政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政和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为17850165.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该项目为百日攻坚项目,工程预算尚未审核,工程造价以经审核后的预算为准,审核后的工程造价近期将相关网站公布)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4. 标段划分(如果有):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南建筑〔2016〕10号》文规定适用于企业季度信用分68分以上(含68分)且投标人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的规定,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应完整通过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查询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8900分至  2017   年3122359分登录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hggzyjy.com)。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3.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等)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2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方法一: 投标单位在线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已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方法二: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方法三:南平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投标人按本工程项目获取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是对应投标人唯一的随机子账号,只允许本投标人按获取到的子账号打入投标保证金,如有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2、投标人无需在银行进账单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填写任何信息(若必须填写可备注保证金)。

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4、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将保证金错入交易中心主账号或不是系统分配给投标人对应本项目唯一的子账号,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政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hggzyjy.com),截止时间为20173210900分。

7.2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03210900分。(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半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7.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7.4 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5本标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标,投标人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的同时,还需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参与现场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政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hggzyjy.com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政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政和县胜利街319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99-332220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南平市杨真路77号市委党校二层

人:袁裕钦

话:15060253286


交易中心名称: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政和县朝阳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0599--3320966     


监督部门名称:政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点:政和县胜利街319号
   话:0599-332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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