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浦城县盘亭中学综合大楼、教师周转房项目-综合大楼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南平浦城县盘亭中学综合大楼、教师周转房项目-综合大楼工程已由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浦发改〔2017〕投字0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浦城县盘亭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浦城县盘亭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浦城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647224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南平浦城县盘亭中学综合大楼、教师周转房项目-综合大楼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施工图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47224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 无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第四季度);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其他资格要求:按闽检会(2004)10号要求中“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浦城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记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12日09时 00分至2017年7月16日23时59分登录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cggzy.com)进行在线购买。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前到账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120000)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前到账保证金子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对应唯一投标企业,只允许本企业打入投标保证金,如有两家以上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投标人无需在银行进账单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填写任何信息
(若必须填写可备注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②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原件扫描上传(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3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件精神,南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原件扫描上传(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南平建筑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拒绝。 4银行保函形式;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7.1.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cggzy.com)。 7.2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15 时 00
分。(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半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7.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投标人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
7 月 24
日16时00分之前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cggzy.com/index.html)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盘亭中学 地址:浦城县盘亭中学, 电话:13850938820 , 联系人: 疗洪辉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南平剑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建瓯市徐墩镇中山路37号二楼3单元, 电话: 15060253286, 联系人: 袁裕钦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监督部门:_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点:_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电话:_0599-2822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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